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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起這些行爲将入刑!

2021-03-12

 (3月1日)起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将施行。“強令、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”“危險作業罪”等新罪名也在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補充規定(七)》中明确。

  看圖,了解這些與生産息息相關的法律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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